据湖北省纪委监委9月13日晚消息: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第十二届湖北省委委员、荆州市委原副书记、荆州市政府原市长周志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周志红,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周志红(资料图)

经查,周志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在洪湖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工作中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物资采购、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志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 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周志红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荆州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湖北省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周志红是第十二届湖北省委委员。《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 必须经过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由这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公开简历显示,周志红,女,汉族,湖北谷城人,1971年10月生,大学学历,法学硕士学位,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周志红曾任武汉大学东湖分校学工办副主任,京山县政府科技副县长,京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荆门市政府副秘书长,荆门市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京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京山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湖北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副厅长级)等职。

2019年9月,她任仙桃市委书记,2020年12月任荆州市代市长,后任市长。2024年10月19日消息,周志红在荆州市市长任上被查。

来源 新京报政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