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思行 贺宇星 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您好,我是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现在依法对被执行人的住所进行搜查,这是搜查令和我的执行公务证以及法院工作证,请你配合。”9月19日上午9点,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20余名执行干警、法警,前往成都高新区某小区对3套联排别墅、1套复式住宅进行现场调查、搜查。
执行法官正在贴封条
某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为5.2亿元,经过成都中院前期工作,已执行到位3.6亿元。截至本次搜查行动前,被执行人名下尚有部分不动产因案外人占有、阻碍未能依法推进处置,法院执行人员、评估公司多次登门均未能顺利入户核实财产情况。
“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实施司法拍卖前,须查明不动产权属、权利负担、占有使用、质量瑕疵等事项,以确保拍卖财产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为竞买人提供充分的决策依据,保障司法拍卖程序的公开、公正、透明,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财产现场查勘是执行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该案执行法官陶法官向记者介绍:“一周前,成都中院已先行登门张贴通知书,明确告知占有人如仍不配合财产调查工作,法院将依法强制开锁入户并实施搜查。 ”
到达现场后,法院示意由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先行敲门说明来意。
其中两套房屋,经多次敲门,均无人应答,法院依法宣布《搜查令》,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工作人员等多方的共同见证下,实施了强制开锁。入户后发现房屋内无人居住但遗留有相关物品,法院组织评估公司按计划进行了房屋查勘,退出房屋后更换门锁并依法张贴封条。
另有两处房屋均由案外人占有使用,其中一套房屋居住人员年龄较大、情绪较为激动,经执行人员出示执法文书、现场释法说理,占有使用两处房屋的案外人均主动打开房门,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考虑到使用人长期居住其中并主动配合法院工作,法院未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并基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给予占有使用人自行办理的合理期限。
截至当天中午12时,本次搜查行动按计划实施完毕。成都中院将结合后续评估结果依法推进财产处置工作,尽最大可能实现申请执行人全部债权。
按照统一部署,成都全市两级法院自9月10日起进入了“百日执行攻坚”实战阶段。10日至16日,全市执行到位3.12亿元,处置64件财产共计4344万元,实施拘传77人次、拘留36人次、罚款12人次合计2.05万元。
(图片由成都中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