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不仅是一起刑事个案,更像一面社会镜子。

文 | Eva

2025年9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翟某某涉嫌犯敲诈勒索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翟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决翟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某等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被告人翟某某与被害人苏某某确定恋爱关系。同年5月,二人购买海南省房产一处,总价319万余元,苏某某支付购房首付款199万余元。同年6月7日,二人登记结婚。7月至9月间,翟某某提出离婚,以举报苏某某及其经营的公司相要挟,索要精神损失费1000万元,并要求海南房产归其所有。7月18日,苏某某被迫支付翟某某660万元,后将海南房产的购买人变更为翟某某。翟某某获得上述财物后,仍多次威胁苏某某,索要剩余钱款,2017年9月7日,苏某某坠楼身亡。翟某某已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经审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某等人因被害人苏某某死亡而造成的丧葬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翟某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在案证据显示,翟某某与苏某某婚姻关系仅存续42天,二人无夫妻共同财产,翟某某索取的系苏某某个人财产。翟某某不存在离婚时申请补偿、损害赔偿的民事请求权基础,为索取财物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法院综合考虑翟某某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法予以量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某等人所主张的赔偿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均予以支持。

公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人、辩护人到庭参加宣判。

翟欣欣获刑12年,网友评论一边倒……

翟欣欣和苏享茂(资料图片)

该判决作出后,2025年9月19日中午,苏享茂的哥哥苏享龙对媒体表示:“八年来总算有了结果,我们只想安安静静的,我们也累了。”

时间回溯到2017年。当年9月7日凌晨,WePhone创始人苏享茂在微博上发遗书,称是隐瞒有婚史的前妻翟欣欣逼死自己,翟欣欣以举报他个人漏税、名下公司灰色运营等为要挟,向他索要1000万元,并称自己在与翟欣欣短暂的5个多月的交往过程中,为其购买了别墅、豪车、钻戒等。2017年9月7日凌晨5点左右,苏享茂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毒妇骗财、逼死老公”成功点燃了广大网友的危机感与正义感,该案不啻当年在社交媒体上最受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而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苏享茂家人不懈努力、网友持续跟进,最关键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翟欣欣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有法律学者指出:婚姻关系并不是违法犯罪的法外飞地,司法虽不介入情感领域,但司法也要理“家务事”。只要当事人的情感行为逾越法律边界,转化为刑事犯罪行为,司法不但应当,也必须坚决介入。一审判决相对清晰地划出了婚姻关系中合法行为与违法犯罪的法律界限,彰显了司法对以婚姻为工具实施勒索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此案延宕八年,背后既有司法的审慎,也折射出最终在法律适用上能达成多数共识殊为不易。

婚姻包装下的勒索,是“家事”,还是“刑事”?抑或二者兼而有之?这一争议伴随个案流转整整8年。一审裁判文书对本案几个关键法律问题,尤其是翟欣欣的行为是否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作了详细释明。法院审理认为,翟欣欣不存在离婚时申请补偿、损害赔偿的民事请求权基础,为索取财物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换句话说,即翟欣欣以举报苏享茂及其经营的公司相要挟,索要苏享茂个人所有的巨额财物,完全符合敲诈勒索的犯罪特征。

这一认定彻底否定了“婚姻关系内的索取财物”只是双方的“家事”而非刑事犯罪的观点。即使存在婚姻关系,一方也不能通过威胁、要挟等手段非法索取另一方财物。法律不会因为双方存在婚姻关系而降低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力度。

该案采取了“民刑并进”的处理模式。在刑事方面,追究翟欣欣的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在民事方面,判决其赔偿因苏享茂死亡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这种全面追责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司法公正,也对潜在违法行为形成了强力震慑。

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不是实施犯罪行为的“挡箭牌”。

翟欣欣获刑12年,网友评论一边倒……

网友评论

该案不仅是一起刑事个案,更像一面社会镜子。该案的一审落槌,为今后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的示范和参考。由此,公众对法律的信任感增强了,撕裂的共识、对立的情绪,也在法律的匡扶下,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修正。